作者 主題: [行]3成加油機揩油 每台車A7元  (閱讀 12006 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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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]3成加油機揩油 每台車A7元
« 於: 九月 25, 2009, 11:40:42 下午 »
3成加油機揩油 每台車A7元 010

不過就算不漲價,加油還是會被揩油!消保會抽查全台八十七個加油站,高達三成的加油機不合格,會揩油,你以為油加滿,卻加不滿。平均一輛車,會多A你七到八塊錢,以中油的加盟站最黑心,去中油加油,等於是在幫中油加油。

小老百姓的疑惑消保會知道了。針對全國二十一個縣市、八十七家加油業者進行抽查。沒想到加油站的油量計少給短發最嚴重的居然是台灣中油。中油被抽查的兩百三十個油量計中,有一百零七個短發,汽車一次加油五十公升來算,誤差千分之五,這不足的0.25公升,平均油價每公升三十元,等於消費者被A了七塊半。換個角度,以大台北地區一個加油站平均一天三萬公升,實際卻少加一百五公升。相當一天就A了消費者約四千五百元。

而最誇張的中油加盟站在台東,加油站短發數量比例偏高。就縣市來看,新竹市、苗栗縣、金門縣以及花蓮縣是調查名單中的前四名。雖然機器有誤差在所難免,但相關單位似乎該把關,強化油量計的準確度,不要讓民眾的荷包被白白卡油。


最卡油! 中油平均一站A民眾4000

開車去加油,說加滿卻不一定有加滿!消保會公佈最新調查,抽查全省87家加油站、1998支的加油槍,點名位在台東的全滿加油站根本是全不滿,因為百分百都短發,至於中油也是短發比超發還要多,如果以大台北地區來看,平均一個加油站一天就A了民眾4千元。

民眾:「加70元。」位在台東的這家加油站,卻被消保官點名,叫全滿根本是全不滿,因為14支加油槍百分百都短發,少給油。全滿加油站員工:「這個是油量計就從這個地方來微調,可能是上面齒輪年紀舊了,有磨損。」

不合格的已貼上封條暫停使用,也計畫汰舊換新;至於中油常標榜「要為大家加油」,但消保官說「中油才需要加加油」。消保官張嘉麟:「中油調查了10家,短發是多於超發的情形。」調查230支加油槍,短發107支比超發還多,以大台北地區平均一站加油量3萬公升來看,誤差千分之5,一天就A了消費者4千元。

另外也很誇張的還有桃園國際路一段八百多號的台亞,8成都短發,就縣市來看,新竹市136支,76支短發,佔調查中卡你油的榜首。張嘉麟:「依照度量衡法53條規定,可處以1萬5千元以上,到7萬5的罰款。」不過也有像基隆這樣9成都超發,消保會說,加油槍是機器,有誤差在所難免,建議標檢局強化加油槍的準確度,不希望消費者荷包,莫名其妙被卡油。


« 上次編輯: 四月 17, 2010, 11:27:10 上午 由 supercall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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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]小黃超收名堂多 交通局︰一律違法
« 回覆 #1 於: 四月 17, 2010, 11:31:33 上午 »
小黃超收名堂多 交通局︰一律違法

等候要價300元 網友批最扯

〔記者林秀姿/台北報導〕計程車司機超收名目越來越多,網路上撻伐聲浪四起,有人抱怨被超收「等候費」,經A地、B地最後到達目的地C地,司機除了按表收費,還要求加收300元「等候費」,被網友批為「最扯」的名目。

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昨天強調,所有超收項目全部違法,依法計程車司機只能按表計費,只要一超收都可以向交通局申訴,申訴電話︰2759-2677,乘客必須記下車號或車隊名稱,交通局會找司機當面溝通,追討回超收的費用。

台北市計程車消費糾紛多,近日網友在「批踢踢實業坊」上抱怨有運將居然超收「等候費」,有網友搭計程車要到多處地點,每個地點短暫停留數分鐘,停留期間也都照常跳表計費,結果到達目的地後,計程車司機居然獅子大開口,認為停留地點過多、等待時間過長,除了按表收車資225元,還要加收300元。

除了「等候費」,最常見被超收的項目則是「嘔吐費」,由於台北市警察取締酒駕十分嚴格,不少人喝醉了搭計程車回家,卻嘔吐在車上,被司機要求加收50到100元不等。此外,司機幫忙提拿行李、打開行李廂、抬輪椅等,也常見加收10元到50元不等。

交通局強調,過去曾經明文規定可以加收「叫車」以及「提拿行李」兩種項目費用,但民國96年即已取消,目前收費項目只有按表計費,不管是什麼車隊,只要超收項目一律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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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]「不讓行人」3新規 北市開單增10倍
« 回覆 #2 於: 五月 10, 2010, 10:56:53 下午 »
「不讓行人」3新規 北市開單增10倍

在台北市開車要小心了,交通大隊訂出禮讓行人,新的3大原則,行人走在斑馬線,開車必須保持一個車道,也就是大約3公尺的距離,不可以打斷人龍,更不可以讓路人受到驚嚇,否則就要開罰1200到3600不等;新的執法要點上路不到一個月,罰單就開出6000多件,比平常多出10倍,駕駛朋友要多加注意。

人來人往大馬路,這台休旅車霸占整個斑馬線,行人要過左閃右繞,才沒多久,又一台停成休息區,把行人用路權踩在地上,結果可能就像他們一樣。

台北市捍衛行人用路權,像這樣轉彎汽車不禮讓行人,把人潮截成兩半,開罰!機車亂鑽,跟行人跳黏巴達,開罰!就算是單車族不禮讓,照樣罰!台北市雷厲風行,每張紅單要罰1200到3600,可是開到手軟。

去年聽奧期間,每月取締1500件,到了今年初,又降回一個月600件,但從4月12日開始,加強取締,不滿一個月,業績飆到10倍以上的6000多件。

行人:「就剩幾秒的時候,他們(汽機車)都會用衝的。」記者:「之前發生的時候,會被嚇到?」行人:「對,現在不會了。」

只是行人放心,卻讓怕觸法的駕駛擔心,警方除了訂出行人四周3公尺,大約4個枕木距離,是不可侵犯的紅線區外,還有一項嚇到行人就開罰的標準。

機車駕駛:「非常沒有道理,我覺得沒有道理,嚇到的標準不一定啊,怎麼樣叫做嚇到?驚嚇指數多少?」台北市交大執法組長唐國強:「他們可能後退,或是彈起來,或者是有驚嚇的動作,這個都是在警方取締(範圍)。」

就怕爭議口說無憑,警方取締全程攝影,只是一個月6000多張罰單的超高績效,多少保障弱勢行人,但恐怕也讓違規的用路人,質疑政府搶錢。